发布 / 2022-07-06 20:04:49
来自 / 小太阳装修资讯网
买了二手房两年没过户 济南市民很担忧
近日,家住槐荫区的市民张先生有一件烦心事:自己两年前买的一套济南二手房,因房主当时有事耽搁了,一直没有办理过户手续,如今,距离签合同的时间已经近2年,自己手中的购房合同和收款条等材料还有用么?加上房主一直没有正面表态,张先生心里一直是七上八下。
在位于槐荫区经十西路附近某小区张先生的家里见到了他。“说起来都怪自己大意啊,房主人挺和善,人家说有急事,咱也不是不讲理的人,就等等吧。谁知道一等就是两年啊!现在,我有些担心房子能不能顺利过户了。”张先生告诉记者,房子一天没过户,他就一天不安心,“有一次,亲戚问我房主不会把房子又卖给其他人了吧?我听了更是睡不着觉了,如果真这样了,我可咋办啊?”
那张先生手中的购房合同等材料到底还有没有效呢?记者就此咨询了山东千舜律师事务所的王伟律师,他表示,张先生所有的购房合同和收款条等购房材料依然有效。他随时可以要求卖方履行合同义务,如果双方协商不成,张先生可以通过到法院起诉。另外,对于张先生所担心的房主将房子二次出售问题,王伟说, “根据《民法通则》和《合同法》的相关规定,张先生所持购房合同等相关购房材料是合法有效的。但是,根据《物权法》的规定,房屋的物权以登记生效为要件,只要第三人是善意的,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购房合同并办理了相关手续,那此买卖合同也是有效的。在这种情况下,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,张先生只能通过司法途径根据《物权法》的相关规定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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