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 / 2022-07-06 18:50:49
来自 / 小太阳装修资讯网
买的地板有问题 消费者成功索赔3.15元
日前,一名外地消费者向市工商局消保科投诉,称自己今年3月15日购买的木地板出现了质量问题,希望消保科帮助她维权。有关部门经过详细了解和多次协调,最终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万余元,并让经销商赔偿其损失3.15元。
据了解,今年3月,家住外地的消费者庞女士想到自己在遂宁市城区“未来城”小区购买的住房该装修了。考虑到每年的“3·15”都有很多商家举办优惠活动,卖出的商品也特别注重质量,于是她就在15日这天,以130元/㎡的价格购买并安装了经营地址在遂宁市凯旋路的某品牌木地板97㎡,共计货款12610元,庞女士在购买时预付了定金1000元。然而让庞女士没想到的是,木地板刚安装完毕就开始掉面漆,这让庞女士十分气愤,并拒绝支付余款。随后,庞女士向市工商局消保科申诉,说木地板掉面漆的情况不仅影响了房屋整体装修效果,而且让全家人心生忐忑,担心地板因有质量隐患影响全家人身体健康。庞女士说,商家在3·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售出的商品质量如此糟糕,让人觉得很不舒服,为了让商家吸取教训,庞女士还要求商家赔偿自己精神损失3.15元。市工商局将此事转交给直属分局后,直属分局相关股室细心调查、耐心调解,多次通知消费者、经营者及生产厂家到办公室调查调解。最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:由于木地板出现质量问题,经销商不再收取剩余货款,另按消费者要求赔偿损失3.15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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