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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小孩养狗事件山东莘县6岁男童遭狗撕咬

发布 / 2024-07-31 19:03:38

来自 / 小太阳装修资讯网

极目新闻记者 周浩

山东聊城莘县一名6岁男童被两只狗撕咬,肇事犬只主人被警方依法采取措施(极目新闻此前报道),此事已过去两个月。10月24日,男童父亲王先生告诉极目新闻记者,小孩已出院一段时日,但仍在进行除疤等治疗,精神状况也不好。由于多次协商未果,他已于10月21日向当地公安提出刑事控告,希望追究养狗人的刑事责任。

6岁男童被两狗撕咬,缝80多针

8月23日晚7时许,在山东聊城莘县百农市场,一名6岁男童前往厕所途中,被两只狗扑倒在地,持续撕咬。据莘县公安局官方通报,接警后,莘县公安局莘亭派出所立即赶往现场依法调查处置,第一时间组织将受伤的孩子送往医院救治,并当场控制了肇事犬只。随即,莘县公安局组织深入开展调查,全面搜集固定证据,对肇事犬只的主人依法采取措施。

据极目新闻此前报道,事发前两周,当地还有一位4岁女童被这两只狗咬成重伤,做了三次手术。

10月24日,极目新闻记者联系了被咬6岁男童的父亲王先生。王先生表示,经诊断,儿子腰4、5棘突骨折,颈部、背部、腰部等多处皮肤裂伤,身上一共缝了80多针。因腰部伤情尚未鉴定,儿子暂时被诊断为轻伤二级。事发后,他们家人带着孩子四处求医,还前往北京治疗,一直到九月底才出院回家。

孩子身上伤口(受访者提供)

孩子伤口(受访者提供)

王先生说,目前儿子恢复得还不错,但还是需要用药物除疤,腰部要用腰托,还要对他进行精神辅导,他暂时无法回到校园。后续仍然需要长时间来恢复治疗及整容祛疤,这不仅涉及高昂的医疗费用,更会给受害人造成无法避免的各种限制。

双方协商无果,家属提出刑事控告

王先生表示,儿子住院期间,狗主人曾支付12万元医药费,但出院后再没有支付过费用。双方沟通调解无法达成一致,对方的态度也并不好。他们曾见面协商,王先生希望对方道歉,承担后续治疗费用,应对可能潜伏的狂犬病。狗主人一方并未同意。

狗主人刘女士此前接受其他媒体采访时表示,曾委托中间人协商但无进展,她将继续为孩子负责。24日晚,极目新闻致电狗主人,询问沟通进展,电话无人接听。

王先生告诉记者,前几日,他已在律师陪同下,向当地公安部门提出刑事控告,希望依法立案处理,追究狗主人的刑事责任。10月21日,他收到了受案回执,目前正在等待结果。王先生说,三位被控告人作为养犬人和管理人,均为成年人,应当预见养的狗在脱离自己控制后可能发生致人伤亡的危害后果,却没有及时采取相应措施,而是放任犬只,最终导致人受伤,可知其对犬只危害公共安全是持放任态度的,属于间接故意。再结合半月前的小女孩被咬事件,其所养犬只刚经历过一次严重伤人事件,养犬人依然不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,在未受到任何处罚的情况下,继续任由犬只处于被脱离控制状态,不顾公共安全,再次造成伤害后果,间接故意的意图更加明显,应当以“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”追究其刑事责任。王先生表示,他并不知道两只狗的处理结果。

受案回执(受访者提供)

24日晚,极目新闻记者致电辖区派出所,询问案件进展及狗的处理情况,值班人员表示自己不清楚此事。

此外,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,据当地媒体报道,近日,莘县农业农村局根据《聊城市养犬管理条例》要求,联合多部门,组成联合执法队伍,持续开展文明养犬宣传。县农业农村局表示将持续加大养犬管理整治力度,努力开创养犬管理新局面。

来源:极目新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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