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 / 2024-07-31 18:16:38
来自 / 小太阳装修资讯网
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信用中国(广东中山)网站近日公开的行政处罚信息(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:粤中黄圃罚字〔2023〕285号),中山市黄圃镇汇能电器维修部未按照法定期限报送2021年年度报告被处罚。具体信息如下:
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:
粤中黄圃罚字〔2023〕285号
违法行为类型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》第三十五条
违法事实:
中山市黄圃镇汇能电器维修部未按照法定期限报送2021年年度报告
处罚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七十条
处罚类别:
罚款
行政相对人名称:
中山市黄圃镇汇能电器维修部
行政相对人类别:
个体工商户
行政相对人代码:
法定代表人:
梁海锋
法人证件类型:
身份证
法人证件号码:
442000********3298
自然人证件类型:
自然人证件号码:
处罚内容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七十条的规定,决定对你(单位)作出如下行政处罚:1.罚款人民币叁佰圆整(¥:300)。
罚款金额(万元):
0.03
没收违法所得、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(万元):
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:
处罚决定日期:
2023-03-31
处罚有效期:
2099-12-31
公示截止期:
2024-03-31
处罚机关:
中山市黄圃镇人民政府
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
11442000007333393K
数据来源单位:
中山市黄圃镇综合行政执法局
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
11442000058565143E
数据上传时间:
2023-03-31
备注:
上一篇:
保养花了1700养一辆20万的车每月花多下一篇:
维修家里的电器感悟做手机维修自媒体半年来热门文章
推荐阅读
友情链接
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期刊若未经许可,引用本网内容将面对法律行动
Copyright (c) 2011 小优 版权所有